一、延长拘留审查期限是多久
通常是1~4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把对延长拘留期限的监督作为侦查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事人如果是已经因为有犯罪嫌疑被刑事拘留了起来,这时候通常在三天之后就会被批准逮捕。但如果当事人涉及到的件比较复杂,或者是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犯罪嫌疑,这时候就会把拘留的期限延长1~4天,以便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