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有哪些惩罚?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罚标准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吗?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买卖国家机关的目的,次数,收入情况,给国家机关造成的影响,犯罪嫌疑人自身的认罪悔罪态度等都和量刑标准是有关系的。如果嫌疑人用买来的国家机关证件实施了其他的犯罪行为,会被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