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生效执行时间怎么规定的?
遗嘱的执行时间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有遗嘱的依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则可以依照法律中规定的顺位继承人顺位继承的顺序进行处理。
遗嘱的生效时间一般为遗嘱人去世之时。遗嘱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是法律上有效的法律继承文书。如果接受的遗嘱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赠与,受赠人在知道遗嘱后两个月内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继承遗嘱,如果超过两个月属于自动放弃继承财产。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同时发生。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遗嘱继承何时失效?
1、有效的遗赠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被继承人去世后遗嘱生效,遗嘱中所分配的财产,立遗嘱人没有处分权,会导致遗嘱失效,在胁迫、欺骗的情形下所立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