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拿刀自卫砍人什么罪?(拿刀砍人犯什么罪)

法律专题2023-09-16 02:33:50佚名

被害人拿刀自卫砍人什么罪?(拿刀砍人犯什么罪)

一、被害人拿刀自卫砍人什么罪?

如果是对一般行为进行防卫的过程中杀人了,此时也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但要是对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进行防卫的话,即使造成了对方的死亡,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

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剥夺罪犯生命)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如果是对一般行为进行防卫的过程中杀人了,此时也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但要是对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进行防卫的话,即使造成了对方的死亡,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二、怎么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看它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客观违法阻却事由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公民对不法侵权进行防卫的,此时一般是会被认为构成正当防卫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防卫不当的情形,此时要分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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