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什么罪会没收个人财产?
没收财产所犯的罪名一般是经济类的犯罪、贪污受贿类的犯罪等,被没收的财产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
《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金钱数额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三、一审并处没收财产提起上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四、涉嫌刑事犯罪刑罚种类有哪些?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2、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制度中可以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罪名非常多,但整体程度上都是经济类型的犯罪,法院量刑的时候都是有法可依的,若当前的罪名没有可以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法院不会随便作出没收个人财产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