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拘留看守所释放通知家属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拘留看守所被释放的一般是不会通知家属的。释放嫌疑人是直接在看守所释放的,而且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通知罪犯的直属亲戚或者是代理律师,所以司法部门一般不会通知家人,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在24小时之内要发出判决书。
二、哪些情形犯罪嫌疑人将会被释放?
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四)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五)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以上就是对刑事拘留释放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三、拘留释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犯罪嫌疑人拘留或者关押的期限到期了或者满足被释放的条件的,并不是必须要通知到家属的,因为这是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明确的定的内容。并且如果罪犯在被释放之前,各个部门也都会开具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释放证明书或者文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