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独自生产经营的要求是什么?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需要满足下面的要求:
1、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2、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单独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构的监督。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其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3、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其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出口。中国禁止或者限制在某些行业中设立外资企业。禁止或限制外资企业的行业,包括军事工业、邮电企业、文化企业等。
4、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5、外资企业按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可以申请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6、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纪,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二、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单独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全部是外国资金,除土地之外,没有中国的本土投资;外商独资企业单独经营管理者全部为外国人,没有中国人参与经营、管理;外商独资企业自负盈亏,经营收入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后全部归投资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