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

法律专题2023-10-27 00:01:31佚名

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夫妻对外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连带偿还债务法条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夫妻间有约定的如何偿还: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时候夫妻中的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以所负债务的一方的财产清偿。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如果是债权人,遇到夫妻以这种约定对抗的,如果不知道有这个约定,是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的。当然,前提是这个债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需要举证,在这方面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

二、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1、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当然,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往往这种情况是因为另一方没有钱,或是找不到对方的人,即使偿还了债务,能找另一方要,也很难。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关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共同的债务方面的问题的话,都是需要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关于这个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就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比如说涉及到共同的债务承担,对外肯定是属于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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