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是什么?
是有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中规定了加班制度,并且该制度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那么该制度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具有约束力。如果该制度中承认了员工的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属于加班,那么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安排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在事实上已经默认了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为加班,比如允许员工加班打卡或领导签字,又或者在先前对该情况有过支付加班费的先例,那么用人单位也应对员工的“自愿加班”行为支付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安排加班,员工自愿工作的,一般不属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二、公司强制加班违法吗?
强制加班违反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时间的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加班有加班工资,公司强迫劳动者加班是违法的,公司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不损害健康的条件下,员工每天加班不能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参与加班的员工可以获得单位的加班费,是按照员工的加班时间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