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罚款拘役能同时进行吗?
可以同时进行的,罚款、行政拘留均属于治安处罚的种类,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并处,决书判处罚金的,应当缴纳。对于被告人无力承担的,可以申请法院延期或者减免。对于拒不缴纳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终生追缴。
不缴纳罚金,不能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取得刑事责任的目的,同时也可能会影响服刑人员在监狱减刑。罚金是刑事处罚的内容,应当由罪犯缴纳。如果罪犯有家庭财产应当缴纳,如果罪犯个人没有财产其他亲属没有缴纳的义务。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构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
二、拘役的规定是什么?
1、拘役适用的对象
主拘役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3、拘役刑期较短,幅度窄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罚款与拘役能同时进行,拘役的对象是罪行较轻,适合短期关押的罪犯;拘役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押,强制劳动。拘役的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在1~6个月之间,如果数罪并罚,可以延长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