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了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一般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一定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劣药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必须要对此进行非常严厉的惩罚,这里主要指的就是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是没有标明有效期,更改有效期的情况之下,都是属于一种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都需要按照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一定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