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能刑事和解吗?
故意伤害能刑事和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属于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但需要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
对于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经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履行。不过,有些人达成刑事和解后,觉得赔偿数额过低,或者认为被告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过低,所以反悔。
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
并且,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
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节严重的,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
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一方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的,法院可以认定刑事和解协议无效。
不过,双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后,法院对以下内容会做审查:
1、审查执行和解协议是否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比如,双方在和解协议中约定不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涉及刑事部分,属于公诉案件,即使被告人获被害人谅解,法律上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2、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否存在被执行人利用执行和解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的可能。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故意伤害类型的犯罪行为是可以采取刑事和解的方式来进行一些处理的。刑事和解在当下的中国,主要指的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通过积极悔罪的表现,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可以达成和解,然后就可以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