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住院期间如何执行行政拘留?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决定,而违法行为人得病住院,可以暂缓执行,等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
住院期间,办案单位可以责成被执行拘留人提供人保,或者每日收取200元的人民币做为保证金。如果是财保的,在执行完拘留后,应全额退还被执行人。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二、执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可以延期吗?
首先,行政拘留一般不延期执行,在作出决定后,决定机关会立即投送拘留所执行;
第二,如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需要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暂缓执行的,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裁定结果未撤销拘留决定的,复议或诉讼终结后,投送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执行;
第三,如确有如疫情影响等原因需要延期执行的,影响执行的情形消除后应予执行;最后,如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的慢性病等疾病,拘留有可能造成危险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拘留不是犯罪,处罚后不会判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拘留的程序性规定中,住院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代表不执行行政拘留,等出院之后该执行的行政拘留依然要执行,只是时间晚了一点,需要被执行行政拘留的人如果没有遵循相关规定,也是需要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