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专题2023-05-29 15:12:19未知

法院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其他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

3、主要部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徇私舞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对这种后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三、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既遂犯,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认定非法占用土地罪是要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在客观方面需要有虚思无弊,滥用职权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规定,犯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的要求。

本文标签: ,有期徒刑  ,土地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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