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高温补贴发放人员由谁组成?
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高温补贴发放规定有什么?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露天环境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不能将室温降低到33度的,按照每人每月比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三、公司没有高温补贴违法吗?
公司不发工资条,高温天气作业不支付高温津贴违法。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应当发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杭州工作生活,劳动者的高温补贴需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在室外露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每个月获得的高温补贴不能低于60元;在室内33度以上的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每个月获得的高温补贴不能低于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