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审理期限是需要在受理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做出决定;不管是撤销还是驳回都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而对于申请人就需要在收到裁决书的六个月之内提出撤销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管辖法院是劳动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2)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要注意,一般是用人单位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撤销,但是如果以下两种情形是从收到法院的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撤销:
①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裁决性质时,经审查认为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的;
②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的。
(3)如果用人单位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劳动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中级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中的普通审理程序。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具有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权,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订立的,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采用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是无效的。
二、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仲裁协议无效,除此之外当仲裁事项为法律禁止仲裁的内容、订立仲裁协议的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都是无效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处理的方式中,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的程序,但是仲裁处理一般是由仲裁委员会这个社会民间的组织来处理的,如果是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话,并且符合法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的,此时是可以选择申请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