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1)起诉阶段
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要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④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2)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②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③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4)开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5)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6)执行阶段
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行政诉讼负责举证责任的主要是谁?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诉讼,行政合同纠纷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故可以使用行政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纠纷,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原告当事人也需要准备起诉书以及其他的法律文书,并且还要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收集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