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过错方的财产分配方法有什么?
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而无过错一方可以在财产分割时请求适当多分割财产。
离婚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方面,如果没有协议的,会少分财产。法律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离婚财产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在民政机构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在民政机构协议提婚时提交的财产分割协议,如属双方自愿达成,应该合法有效,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注意: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离婚后,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双方所欠债务为个人债务,亦应个人偿还。
离婚的过错方可少分财产,不分财产,离婚时分割财产出现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解决争议,能够协商的,需要双方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夫妻俩办离婚手续时,能够分割的只有婚内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