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互殴双方都要拘留吗?
打架互殴的,一般不会拘留双方,公安机关会拘留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一般拘留的时间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打架互殴可以调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三、打架互殴不执行治安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行为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执行治安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打架斗殴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双方在打架互殴的过程中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且双方都有过错,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只要达成了调解协议,就不再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打架互殴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