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会判多长时间?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关于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构成标准有什么?
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构成标准有: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仅限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负有军事订货义务的生产、销售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如果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客观上无法完成订货,没有条件完成军事订货,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及一些特殊困难,延误订货的,不构成犯罪。
三、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
(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是扰乱了我国对军事订货管理的规定,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仅单位要承担罚金,同时还会承担相应的刑期,对于判决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轻者也会处五年以下,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