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在逃怎么处理?(致人死亡逃逸的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专题2023-10-19 15:08:31未知

故意伤害致死在逃怎么处理?(致人死亡逃逸的会有什么处罚)

一、故意伤害致死在逃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致死在逃将会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故意伤害致死不可能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一审法院判处了7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可以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那么就是属于故意伤人罪来进行处罚的这种情况之下需要承担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是比较的复杂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主观上是存在着故意以伤害他人或者是故意杀人这种行为的话,就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庭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如果想要伤害他人的身体,但是却导致他死亡,这样的一种后果的话,是会按照实际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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