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施交易价格认定。
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构成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的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判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情节特别严重,有重大损害后果的,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