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公司股权纠纷诉讼管辖地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股权转让纠纷作为合同纠纷的一种,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合同履行地应当依据合同的“特征义务”来确定。
(1)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2)确认受让股权取得股东资格,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公司注册地为合同履行地;
(3)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司注册地为合同履行地;
(4)股权转让引起的对公司债权债务承担的争议等,公司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5)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股权纠纷怎么进行起诉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公司的股东因为股权转让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这种方式来解决,如果这些方式无法处理的,也可以直接选择到当地人民法院来处理。但是必须是找准管辖的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这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