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生证最晚什么时候办?
我国目前已经取消了办理准生证。按照之前的政策,一般在怀孕3个月左右,去办理准生证。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夫妻二人都是初婚未生育,在小孩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三、准生证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当事人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我国目前已经全面取消了办理准生证的这一项政策,因为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证件材料比较多,并且办理的流程也比较繁琐,因此随着政策的不断改变,很多省市地区陆陆续续的取消了办理准生证这一项,目前也就不需要再进行办理准生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