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出借人的要求书写借条可以拿钱吗?
1、按照出借人的要求书写借条后一般可以拿钱,当然具体是否可以拿钱、可以拿到多少钱,由借款人、出借人协商确定。
对于借款人、出借人都属于自然人的情形,若是后期出借人并没有提供借条,那么借条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一般的借条之中,都包含诸如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的格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可能无法去抗辩,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做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借条之中需要将借款的金额、借款人的名字等都写清楚。根据规定,任何的公民、单位都不得因为想要是时候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就向他人提出借款的请求。若是出借人发现对方是出于非法的目的借款,那么即使对方已经书写借条,也可以不向其发放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