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什么叫发明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就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简称为发明专利。
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
①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②创造性。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③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二、如何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专利权的确定根据不同的情形,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五)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对产品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就是发明专利权,专利权的归属问题,要根据专利的申请情况来确定,执行单位的任务而完成的专利,专利权归单位所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专利,专利权需要由单位和发明人协商来确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发明人是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