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怎么举报一个人诈骗罪?
可以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会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二、控告诈骗罪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2、诈骗案件相关的物证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
3、证人证言以及佐证犯罪事实的证据,如当事人之间的通话记录、银行汇款凭证、案发地监控录像等。
三、诈骗罪由哪个部门调查?
1、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3、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4、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诈骗行为,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举报诈骗罪的流程特别的简单,但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能随意举报让他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这样做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有关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举报以后,会依法对举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诈骗行为且诈骗数额较大,公安机关肯定会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