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不还怎么办?
侵占他人财物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即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行侵占他人财产可以报警。公民的合法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的时候,可以就近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维护自己的权益,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二、侵占罪的行为模式包括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二)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本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是行为人触犯侵占罪的,此时一般是需要我国的被害人承担控诉的职能,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如果是行为人的行为尚未达到法定的侵占罪的追诉标准的,此时就是可以对行为人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