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侵犯商业信誉罪 自诉)

法律专题2023-05-10 15:18:04未知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侵犯商业信誉罪 自诉)

一、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般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侵犯商业信誉的犯罪行为,必须对其它公民的权利造成了侵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必须在达到严重情节才会立案。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具备其一,则构成犯罪。对于诋毁商誉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如何认定,有学者认为应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部分。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客商退货损失、商品滞销损失、正名宣传花费。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客商中止履行合同而减收的可得利益、滞销停产期间的设备闲置折旧费和贷款利息等。

重大损失包括多方面,既可以是有形资产损失,也可以是无形资产损失;既可以是直接损失,也可以是间接损失;既可以是实际损失,也可以是潜在损失。“重大损失”属于刑法中的危害结果。所谓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所造成的实际的损害,是对直接客体的危害结果。重大损失是指重大的物质性损失,客观存在且能够估量和测量。因此,重大损失是指实际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及潜在的损失。

(1)致使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或无法开展,如商品严重积压、滞销,客户纷纷退货或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2)导致他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

(3)多次实施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4)造成恶劣影响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着重考虑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其实侵犯商业信誉的行为不仅仅是侵权行为,还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信誉的行为,此时侵权行为人在没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行为人就不构成犯罪,此时只能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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