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败诉后可以上诉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败诉后可以上诉,上诉的时间是15天。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
1、主体条件
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有独三、无独三。
2、程序条件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独三或无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
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无明显过错的情形:不知道诉讼而没有参加;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3、实体条件
有证据证明发生诉讼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错误。
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部分或全部错误。
4、结果条件
民事权益因此受到损害,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与第三人民事权益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时间条件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总的来说,虽然第三人撤销之诉跟普通的民事纠纷是有区别的,但只要法院受理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也是二审终审制,但二审的审理结果仍然是败诉的话,不能继续上诉,需要执行二审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