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重婚官司律师费谁出?
离婚财产官司输了的律师费由本方出,我国法律上对律师费的认定是由原告先行支付,后期在司法判决后由败诉方来承担,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可以向法院咨询。
由败诉方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二、法院的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对于离婚财产官司的处理和认定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在请律师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时,可以先行支付律师费,后期可以要求赔偿,对于诉讼费的认定也是一样,当事人应当按照合法的法律适用程序来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当事人一方起诉另一方触犯重婚罪的,此时是属于刑事自诉的案件,我国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收取诉讼费的,但是如夫妻一方需要聘请律师收集证据的,此时是需要向律师支付律师费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