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农村宅基地怎么分)

法律专题2022-12-27 20:10:45佚名

农村宅基地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农村宅基地怎么分)

一、农村宅基地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①再结婚的,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婚姻缔结地所在村里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将其作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

②家庭成员共同建房居住时应及时做出约定。由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不能做出书面约定的,也应邀请村委会领导或相关无利害关系的亲属对房屋分配的口头约定进行见证。

③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使用期间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子女也不能继承土地,但是宅基地上面建筑物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夫妻离婚时是不能分割土地的,只能分割土地上盖的房屋,如果不要房屋的需要给经济补偿,具体的数额由夫妻双方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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