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居委会居住证明可以申请开具居住证吗?
可以,天津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然后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或县(市)城关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
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办理人将准备齐全的办理材料提交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居住证受理,并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居住期限为1年)
3、当事人凭相关申请材料和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制证。
4、符合相应办证条件的群众于7个工作日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相应窗口领取居住证。
综上所述,外地户口申请本地居住证,可以通过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在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然后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赴管辖权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户籍管理室开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当日即可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