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保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专题2023-11-19 02:33:38佚名

强制执行保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强制执行保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需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的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一方签字后,另一方共同追认的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做债务关系的保证人是要承担还债风险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该笔债务,在债务人没有还债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其中一方做保证人的时候另一方并不知情,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关联债务,另一方没有清偿责任。

本文标签: ,保证人  ,时间内  ,强制执行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