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女生动手动脚什么罪名?
构成猥亵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可以视情节去法院起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如下: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行为人必须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进行猥亵的行为。
二、动手动脚与强奸罪的界限有哪些?
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
(3)客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性.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性.交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即强奸罪有奸淫.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
对妇女动手动脚就是违背了本人的意愿,而是利用威胁、强迫的方式进行的,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会按强制猥亵、侮辱的罪名来进行处罚,一般轻者五年以下,而对于严重者是可以按五年以上来进行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