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是否是结果犯?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对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伤情才构成的刑事犯罪,所以故意伤害罪是属于结果犯,而不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二、行为犯与结果犯之间的区分
在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时说明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分。一般认为:“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结果犯,是指不仅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与行为犯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以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属于同一法益。
故意伤害是属于结果犯的行为,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罪行的认定,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结果犯,是指不仅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