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离婚得到两个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
离婚要想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起诉到司法机关,并提供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来处理,司法机关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以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对抚养权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提供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的实际情况而定,双方在离婚时,可以自行协商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法律上是可以认可双方的意见来进行分割处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是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支持夫妻离婚的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此时就需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此时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