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成员每月工资扣除社保怎么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五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是什么?
(一)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二)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取暖、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对于社保的相关收费是以个人的工资为缴纳为标准的,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进行按照相关比例进行出资的。并且社会保险是属于强制保险,人人都必须进行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进行够买社会保险的话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进行相关的申诉。
社会成员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要积极了解社保的相关规定及相关要求,了解个体所缴纳的部分以及公司需要缴纳的部分,以防在使用社保时由于个人问题而影响到自身的合法权益,社会成员要积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