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严重吗?
被取保候审是非常严重的,只有涉嫌刑事犯罪才会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基本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办理取保候审时对保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相关部门依法审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有关部门没有权利无故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过,被取保候审也不能证明一定构成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人身自由也只是相对受到限制,在不离开居住地的情况下,嫌疑人是可以正常的工作生活的,但必须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