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什么?
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专利除了地域性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三、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1、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也未被公开使用过(口头公开也不行)。
2、先进性条件: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的、也不易发现的。
3、实用性条件:该发明能够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工业价值。
综上所述,专利权的地域性是很好理解的,比如某项发明创造在我国被授予专利权,这并不代表在世界各国都享有专利权,如果要申请国际专利,获得了专利权之后,也只在成员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成员国范围内的其他地区是不具有专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