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展权6个月12天的宽限日期吗
不是,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商标续展的作用是什么
1、延续商标权,持续获得法律保护;
“续展申请的目的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利继续有效,而不是为了使新注册的商标获得专用权。
2、延续不断的积累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获得更高的评估价值。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3、只有不中断持续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经过不断的续展,使商标专用权成为一种“长久权”。续展的后果是将注册商标转换成一个永久的品牌,其蕴藏地商业价值是巨大的。
4、由于《商标法》的不断变化,部分商标依照新《商标法》已无法将商标注册成功,只能通过商标续展来延续商标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根据相关的规定,商标在一个有效期以内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超过了有效期的话,那么将不能够再进行正常使用,这个时候会涉及到商标的续展,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在期限以内办理商标续展的话,那么会给到6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