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诈骗罪需要还本金吗?
构成诈骗罪需要还本金,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除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时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没有判令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内容。
对公私财物进行诈骗的,骗取的财物如果是货币的,取得货币的利息按银行同期的利率进行计算。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有三个诈骗财物数额的层次,分别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为了更好地把握这三个层次的数额,最高法与最高检对此三个层次做了相关解释。
(一)“数额较大” 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
通常情况下,当诈骗数额满足“数额较大”时便可组织刑事立案,即三千元以上时。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所以最高法允许各地方法院在此基础上调整刑事立案标准。
构成诈骗罪,且诈骗的数额较大的,应当按照《刑法》所规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但是对犯罪人判处有期徒刑仅仅是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受害者是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就是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