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提出方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是通过受害人提出,要符合对应的诉讼条件,比如在对应的管辖范围内,有明确的原告与被告等等。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
二、重婚行为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所以重婚是违法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千万不能去做违法的事情,否则的话是需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的,如果两个人的婚姻过不下去了,又想重新开始新的婚姻生活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正常的流程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再与他人结婚,否则的话就会造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