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伪造借条属于诈骗罪吗?
伪造借条一般不属于诈骗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构成诈骗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伪造的借条是否有效?
伪造的借条是无效的,借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三、伪造借条作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请后,依法出具鉴定意见;
四、伪造借条虚假起诉存在哪些情节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可见,相关部门并不会因为当事人伪造了借条就直接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伪造借条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借了钱之后没有写借条,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伪造了借条,如果是这种情况,只能算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