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的缴费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社保工龄的计算是从缴费年开始计算,计算至法定年限或者退休年限。而法律对此也有具体的规定,即社保的工龄一般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因此在进行社保工龄的计算时,也可以参照职业的工作工龄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二、如何计算企业连续工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4、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入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的工龄仍应合并计算。
5、职工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工龄。
因为现在有很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许多小伙伴就觉得自己没办法计算自己的一般工龄。其实如果你能出示相关材料证明你的工作年限,一样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的。比如签订的劳务合同,就是保障一般工龄的利器。而有些公司更过分,不但不缴纳社保还不跟你签订劳务合同。那么遇到这种情况不但没法保障一般工龄,而且还不能计算你的联系工龄。但如果你能出示工资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雇佣关系的证据,依然能够合法合理的计算你的工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