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并存续的债务如何分担?
1、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续。
《公司法》【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协议是指合并双方就合并条件及合并程序达成的合意。合并协议是公司合并的基础和依据,在公司合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合并程序是企业合并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
①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意向和有关事项进行磋商。
②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③合并各方缔结合并契约。
④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⑤合并各方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
⑥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通告。有异议的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其意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⑦合并备案。即将各方由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签署两份合并文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⑧召开公司合并报告会议 (在吸收合并场合)或公司创立会议 (在新设合并场合)。
⑨进行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重新注册登记,被合并公司的解散登记。
企业合并、分立等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故此在作出合并、分立的决定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通知企业的债权人。通常对于企业合并来说,债务由合并后依旧存续的企业来承担,若是合并后原企业不存在了,则由新设立的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