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放的加班费是算工资还是福利?

法律专题2023-09-22 10:08:27佚名

用人单位发放的加班费是算工资还是福利?

一、用人单位发放的加班费是算工资还是福利?

加班工资不是入福利费,而是入工资里面,福利费是属于劳动者没有利用劳动力而给予的补贴;对于加班费是属于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力而应该要给予的报酬,这两种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性质。

工作加班时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补助是属于工资福利的组成部分,应该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当中。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二、用人单位可以强行安排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标准支付加班费作为经济补偿,费用通常情况下按照日常工资的三倍标准,并且从法律角度讲加班费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具备一定的强制支付性,而并非用人单位自主权下发放的员工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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