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敲诈勒索罪有没有金额限制?
敲诈勒索罪对于数额是有要求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犯吗?
敲诈勒索罪在理论上属于行为犯,通常是以行为人敲诈勒索实际得逞的金额来认定既遂金额。认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规定金额起点是2000元,2000元以下属于敲诈勒索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是结果犯,对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一般以被害人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行为人指示的第三人控制了财产为标准。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犯罪行为能够导致危害结果的角度进行分类,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所谓能犯未遂是指犯罪行为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所谓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而使犯罪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三、应该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客观构成上讲,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意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
认定敲诈勒索罪时,有金额的限制,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金额来确定量刑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要财物在2000元以上,就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属于敲诈勒索未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