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资金罪可销案吗 挪用资金罪情节严重

法律专题2022-12-27 17:45:58未知

涉嫌挪用资金罪可销案吗 挪用资金罪情节严重

一、涉嫌挪用资金罪可销案吗?

涉嫌挪用资金罪,是不能随意销案的,刑事案件销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例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资金罪立案后可以刑拘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挪用资金罪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挪用资金罪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总的来说,如果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正常情况下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刑事犯罪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不是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就可以随意销案的,对于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嫌疑人来讲,如果可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对量刑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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