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贩毒被抓后如何判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有关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具体说就是贩毒的数量,数量越多判的越重,比如海洛因1千克以上就可能判死刑,50克以上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涉嫌贩毒可以保释吗?
关键看是否为贩毒,如果构成保释的可能性不大,贩毒量刑极重。50克(也就是一两)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海洛因1千克以上就可能判死刑,毫无疑问,对于死罪一般是不能保释的。
申请保释需要满足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如果行为人以为贩卖的是毒品但其实并非毒品的话,此时就不能以贩卖毒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可以说这样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行为人贩卖毒品的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的,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与毒品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此时无论行为人所贩卖的毒品是何种类,此时都是需要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只是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有所考虑。